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盐工委宣﹝2024﹞4号)文件精神,5月16日下午,在土木馆A206,土木工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议由党委书记谷伟主持,副书记陈广正主讲。
谷伟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陈广正与参会人员一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编纂历程、主要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就“见义勇为免责”“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禁止高利放贷”“民间借贷的效力及利息”“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增加遗嘱形式”“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等亮点进行详细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