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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有偿服务线下试运行的通知

作者: 朱成杰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10-08

盐工实设〔2018〕11号

关于开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有偿服务线下试运行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促进资源共享,激发服务潜能,更好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我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学校建立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以方便教师为教学、科研需要跨学院使用仪器设备。根据《盐城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有偿使用的管理暂行办法》(盐工发[2018]9号)和《关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加入共享平台申请工作的通知》(盐工实设[2018]4号),学校已完成参与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遴选和收费标准的审核工作,经公示无异议。鉴于共享平台正在调试中,现决定先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有偿服务线下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有偿服务线下试运行流程:

1.客户向各教学科研单位提出机时预约或送样检测服务请求;

2.各教学科研单位确认客户的服务请求;

3.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公示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核算出服务的收费金额,并告知客户;

4.客户至财务处缴纳服务费用(校内结转的客户根据各教学科研单位的要求至财务处办理费用结转);

5.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与客户商定好的方案完成各项检测(加工)任务,并提交结果;

6.各教学科研单位登记相关情况至《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二、有偿服务费用缴纳、收入分成及经费用途

(一)有偿服务费用缴纳

1.交费凭证:

①各教学科研单位开出的“盐城工学院**学院**中心项目检测(加工)缴费单”(以下简称“缴费单”),“缴费单”可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制作,附件1为参考模板。

②校内各课题(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盐城工学院**学院**中心检测(加工)费校内结转单”(以下简称“结转单”),“结转单”见附件3。

2.交费方式:

①刷卡交费:客户本人凭“缴费单”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刷卡交费。

②转账交费:客户转账到学校账户(学校账户信息见附件2;客户转账时要备注清楚转入单位,如:转入分析测试中心)。

③内部结转:客户凭“结转单”到财务处办理费用结转(纵向、横向课题均可以)。

注:“缴费单”、“结转单”抬头必须注明收费或转入费用单位的名称(如附件1、附件3抬头所示);每月底,各教学科研单位必须凭“缴费单”到财务处为“转账交费”的客户开具票据。以上两点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特别注意,否则财务处无法准确将收缴的检测(加工)费用转入各教学科研单位账户上。

(二)收入分成

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收入,学校提取30%用于设备折旧、税收、管理及学校发展,剩余70%划拨各教学科研单位。

(三)各教学科研单位账户内可支配的经费及用途:

各教学科研单位账户内可支配的经费(以下简称经费)包含70%的有偿服务收入和学校配套的开放共享基金。经费用途如下:经费(扣除税收后)的50%用于仪器设备维护、耗材、化学试剂、人员培训等;50%作为业务费、学生劳务费、发展基金等。经费允许跨年使用。

(四)报账手续:

各教学科研单位到财务处办理费用分成手续后,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费用途办理报账。

三、开放共享基金发放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于每学期初根据各教学科研单位提交的《盐城工学院**学院**中心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见附件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及财务处开据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入账证明配置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开放共享基金,并发放到各教学科研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账户。

四、其他

1.未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的设备,学校不予开放共享基金配套。

2.模具中心及与校外合作共建的实验室,不享受开放共享基金,其经费使用按协议执行。

盐工实设[2018]11号关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有偿服务线下试运行的通知.doc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