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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朱成杰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11-15

盐工实设〔2018〕14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推进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按照《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和《盐城工学院关于科研促进教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继续开展实验室开放项目(以下简称开放项目)工作。现就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开放项目所在实验室应具备一定的软、硬件条件,能保证开放项目的正常开展。

2、开放项目应有明确的实验内容和可考核的项目成果,项目内容有创意,有利于学生素质、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3、每个开放项目参与学生人数3-5人。

4、每个开放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理工类不超过2000元、文科类不超过1000元,开放项目经费支出仅限于学生参与开放项目所需的耗材费用,不列支其它费用;项目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5、实验室开放项目主旨在促进实验室开放,利用实验室资源,以培育、挖掘新的实验项目为导向,选题不得与毕业设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等重复;不得与2015-2016及2016-2017学年资助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等重复。

6、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一个开放项目,多位指导教师可指导同一个开放项目。

7、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积极鼓励有开放条件的实验室组织教师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组织申报情况将作为实验室的考核依据之一。

8、根据《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学生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成绩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以32学时折算成1学分,最多不得超过2分,可作为素质拓展学分或选修课学分。

二、申报流程

1、各有关学院布置申报工作,组织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填写《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见附件,一式两份),报实验室所在实验中心或科研平台,实验中心主任和科研平台负责人对开放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开放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汇总报中心所在学院和科研平台。

2、学院分管领导和科研平台负责人对本部门开放项目资助的必要性进行核准并签署审核意见;并于11月26日下班前将纸质的《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统一送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运行与安全管理科,并将《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ygsbc@ycit.cn。学校将于11月27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

3、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开放项目进行公示并发文通知;经学校立项的开放项目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并加强过程管理。

三、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

立项资助的实验室开放项目所需经费由学校统一资助,立项的开放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予以经费报销,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报销核批。

附件:1.《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2.《盐城工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盐工实设[2018]14号关于开展2018-2019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电子档).docx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