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工实设〔2018〕16号
关于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学校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遴选确定了盐城工学院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129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立项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把关,保证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成果考核、学分认定等材料内容真实完备,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2.充分保障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质量,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每位参加开放项目的学生进入实验室的实际开放时间达到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并及时做好实验室开放各项记录(记录本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统一领取)。
3.开放项目实施完毕,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及时进行项目验收考核,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参与验收考核。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将本科生实验室开放项目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列入实验教学大纲,固化为课程实验项目,提高综合设计性和研究探索性实验项目比例。
附件1: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清单
盐工实设[2018]16号关于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的通知.doc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