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20181212-223盐城工学院给水排水物理化学实验装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预告
单一来源采购预告
根据采购计划,经专家论证、单一来源采购报前网上公示、校内内控机制会签、属地主管部门批准,盐城工学院对 给水排水物理化学实验装置 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 杭州博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给水排水物理化学实验装置
项目编号:BA-20181212-223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给水排水物理化学实验装置
2.项目实施地点: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土木馆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产品的组织、生产、运输、清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伴随服务,并通过验收、交付。
4.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通过上述文件、规范和标准的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适应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上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
3.提供多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照复印件盖章,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原件携带备查;
4.提供与项目类似的高校合作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声明;
6.投标产品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或被授权,没有任何产权纠纷;
四、公告期限
自本预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采购文件的获得
自行到盐城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主页http://tmxy.ycit.cn/sjzjxjs/news/paper/index.php下载。
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起、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8:3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A206。
七、谈判时间
2018年12月29日上午9:00。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800.00元。
2.投标、履约保证金一律用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的方式递交,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收款人为盐城工学院(无需填写账号),付款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人,户名与账号必须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送达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凭银行汇票或本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开具发票,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培训完成后10日内无息退回。
本项目招标(采购)资料费100.00元,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收取,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缴纳,并开具发票给投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预算的2%)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招标(采购)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九、采购人及其它情况
采购人名称:盐城工学院
技术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18551555523
归口部门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98353
单一来源采购预告-给水排水物理化学实验装置-12-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