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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考核持续改进专项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乔慧萍   审核人: 李富荣   文章来源: 土木工程学院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1-10-15


各专业系、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深化土木工程专业内涵建设,推动OBE教育理念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塑造有机结合;抓住“产出导向”,立足“持续改进”,合理评价学生学习效果,促进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经学院研究决定,立项资助一批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考核持续改进专项建设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土木工程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均可申报。

二、总体要求

课程考核应围绕课程目标,突出对学生能力培养效果的衡量,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考核评价体系。期末考核与形成性考核相结合,学习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理论知识考核与能力素养考核相结合,课程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查相结合,笔试与口试(答辩或辩论)、实践活动(实验操作)相结合,使考试(考核)成绩不仅反映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应用能力,而且反映其在学业中的创造、想象、沟通、表达、领导(协作)、自主学习等能力素养。

明确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考核过程全程化、考核内容科学化、考核方式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任课教师应将对学生的评价及时记录在案,并适时反馈给学生,发挥成绩评定对学生的引导功能。

三、具体要求

1.完善2020-2021学年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根据土木工程专业中期审核时的学院相关要求,结合课程特点,采用恰当方法评价学生能力培养效果,做到有理有据;按2019版课程教学大纲完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报告,找出能力培养方面的差距,提出改进措施。

2.审视大纲执行情况,根据持续改进要求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对照2019版课程教学大纲及前两年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判定:

(1)课程目标设置是否合理,能否体现能力培养,能否实质性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2)近两年课程目标达成弱项是否有所改进;

(3)课程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行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

(4)课程教学方法是否具有创新性、高阶性和挑战度;

(5)课程考核能否有效衡量能力培养效果,是否有过程性考核;

(6)各环节评分细则是否合理。

根据上述判断结果及持续改进要求,进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报学院审核批准后执行。

3.加强形成性评价,突出能力培养

“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培养为核心,加强课堂考核、平时考核并留存记录文档;围绕课程目标能力培养,设置课堂问题、作业题。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构建课程考核评价体系。

例如,教师线上布置课题,学生课外分组讨论、课内展示汇报,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团队协作能力;教师和其他小组共同打分,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打造模拟生产实践的教学场景及题库,使学生获得沉浸式训练,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工程伦理观;将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实践成果设置为平时考核加分项,鼓励学生真学实干。

4.持续改进期末考核

1)期末考核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2)同一年级同一门课程须采用同一考核评价体系和相同的考题,保留一致的记录文档;

3)期末考卷或非书面考核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4)期末考试命题应能够衡量课程目标所描述的能力;应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固化试题形式,一份试卷至少约40%以上的题目是关于能力培养效果的考核;

5)考试内容比例符合对课程目标及毕业要求的支撑比例,考核覆盖面达到课程大纲细化目标要求;

6)考核结果有详细的评价标准。

四、申报时间

本学期拟申报课程,请于20211020日之前,将申报简表(附件1)交至土木学院教务科。

下学期拟申报课程,请于2022420日之前,将申报简表交至土木学院教务科。

五、提交成果

课程考核结束后,需提交以下成果材料: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3年,每年1份)

2.课程年度报备材料(含试题/样卷、作业题、论文、实验报告、评分标准、成绩记录、成绩单、学生考卷等)

3.课程考核持续改进情况总结简表(附件2

六、专项建设资助

学院将根据课程考核持续改进专项建设实效及教师精力投入情况,组织评审,立项确定资助经费(首批1000-3000元),由课程负责人统一调度使用。

学院鼓励老师参加各类课程建设研讨会,发表相关教研论文,确保并展示课程考核质量的持续改进,具体另行资助。


附件1: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考核持续改进专项建设项目申报简表

附件2: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考核持续改进情况总结简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