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应知应会三十条
1.什么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在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工作者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的,针对高等教育本科工程类专业开展的一种合格评价。
2.我国为什么要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答:一方面对本科教育:(1)建立质量体系;(2)建立与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教育体系;(3)促进工程教育与工业界的联系;(4)促进中国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我国工程技术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另一方面对利益相关方:(1)告知考生和家长,知道哪些学校哪些专业培养的毕业生是符合合格标准的,能够为将来成为工程师做好准备;(2)告知各专业院长、管理者和教师,如何正确评价本专业点的强项和弱项,以及如何改进;(3)告知用人单位,知晓哪些专业点的毕业生是为专业执业做好了准备;(4)告知公众,放心这些专业点的毕业生会为所从事的工程担起责任,为公众的健康、福祉着想。
3.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什么基本特点?
答: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特点:
一是由被认证专业所在学校自愿申请参与认证;
二是由第三方非盈利,从事认证机构的组织实施;
三是针对工程教育专业进行的合格性评估、认证;
四是以质量保证和质量提升为基本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五是以学生为本,重视对全体学生学习成效的评价。
4.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答:一是强调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将学生作为首要服务对象,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学校或专业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是能否通过认证的重要指标;
二是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产出为导向(outcome—based)。对照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专业教育的有效性;
三是强调合格评价与质量持续改进。专业认证强调工程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一种合格评价。专业认证还要求专业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改进机制。
5.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注册工程师制度有什么关联?
答:注册工程师制度包括:专业教育认证、职业实践、资格考试和注册登记管理四个部分。后三个部分一般是在学生毕业后获得的,如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等。
专业教育认证是注册工程师制度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而注册工程师制度则是促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原动力(学生毕业后可以考取注册工程师,如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等,其发展方向就像注册医师一样表明有从医资格)
6.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与《华盛顿协议》的关系?
答: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以《华盛顿协议》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Graduate Attribute Profiles)为基础,符合国际实质等效要求。现行认证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构成。通用标准规定了专业在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7个方面的要求;专业补充标准规定相应专业领域在上述一个或多个方面的特殊要求和补充。认证标准各项指标的逻辑关系为: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通过足够的师资队伍和完备的支持条件保证各类课程教学的有效实施,并通过完善的内、外部质量控制机制进行持续改进,最终保证学生培养质量满足要求。
7. 我国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的包括哪些方面?
答:我国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的是:构建中国工程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推进中国工程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建立与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促进工程教育界与工业界、企业界的联系,增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促进中国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国际竞争力;是我国五位一体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学生而言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的:使我国的工程学位(学历)和工程师资格得到国际互认;我国工程师可以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项目,参与跨国团队工作;扩大我国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在国际市场上的就业机会并享受到公平的待遇。
8. 我国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组织及其基本架构如何?
答:我国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由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China Engineering Education Accreditation Association,以下简称认证协会)组织实施。认证协会获得教育部授权和支持, 由30余家行业组织和教育界人士参与,是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第三方组织。
认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协会下设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下设有20个专业类认证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等。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对理事会、秘书处及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对认证的投诉,受理对认证结论或认证过程的申诉。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在教育部评估中心,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同时为监事会、学术委员会、结论审议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认证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理事会全面负责认证工作,其分支机构包括:20个专业类认证分支机构,负责该专业类的认证工作;结论审议委员会,负责认证结论的审议;学术委员会,负责与认证相关的学术工作;以及秘书处,负责具体的认证日常工作。
9.目前我国在哪领域开展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答:目前我国已在20个专业领域开展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包括机械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类、土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矿业类、轻工类、纺织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仪器类、兵器类、核工程类、测绘地理信息类、地质类。
10.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答:认证标准以《华盛顿协议》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为基础,符合国际实质等效要求。现行认证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类补充标准两部分构成。
通用标准包括: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7个方面。
1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是否会影响专业特色?
答:认证标准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格性,国际工程联盟制定的《毕业生素质和职业能力》在解释毕业生素质的用途时提到,毕业生素质不仅可以用来确定不同类型专业预期结果的共性,同样可以判定各自的特色(The graduate attributes serve to identify the distinctive characteristics as well as areas of commonality between the expected outcomes of the different types of programs)。
我国的认证标准也是依据《华盛顿协议》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Graduate Attribute Profiles)规定了认证专业毕业生在进入职业时应该具有的最低能力和素质要求,以保证学校可以依据这些要求制定专业自己的产出要求和培养目标,从而不会导致学校的特色趋同。在这种基本的门槛质量之上,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既可以偏重培养科学研究型人才,也可以偏重培养技术应用及开发型人才,还可以兼而有之的复合型人才。在认证标准的内容上,兼顾定量的同时,主要以定性为主,同时按照专业类而非专业制定认证标准并开展认证,其主要目的之一也是为了避免影响学校的特色和个性化发展。
12.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如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
答:工程教育认证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不仅仅体现在学生这一个标准指标项上,也体现在其它各个指标中。
以学生为中心,就是:(1)评价的核心就是对学生表现和是否获取相应的素质能力进行评价,而且必须考虑全体学生;(2)毕业时的素质要求以及毕业后一段时间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应该围绕着学生培养目标设定;(3)课程体系的安排、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的配备要以是否有利于学生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4)各种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的目的是推进专业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最终的目的是要保证学生培养质量满足从事相应职业的要求。
13.认证的通用标准要求毕业生具有什么样的能力和素质?
答:认证标准通过规定的工程专业应该满足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规定了学生在毕业时应具备的:基本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终身学习的能力以及健全的人格、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责任感等要求。这也是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产出为导向”的重要体现。
14.为什么产出导向(outcome-based)是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
答:产出导向(outcome-based)是工程教育认证的重要理念。
(1)依据《华盛顿协议》,毕业要求是评价专业是否满足进入职业能力要求的重要依据,是互认的基础。
(2)认证标准其它部分内容是否满足要求,都要以其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贡献为依据,也就是对学生能力培养的贡献度。
以学生为中心的工程教育认证的根本目的,是考核“教育产出”(学生学到什么),而非“教育输入”(教师教什么),也就是更加关注教育的结果和产出。
15.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如何体现持续改进的?
答:持续改进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贯穿于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从认证标准、认证程序上要求专业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并形成机制。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第4条“持续改进”,明确提出三项要求:一是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价。二是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达成进行定期评价。三是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2)认证工作程序设有“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阶段,明确要求已通过认证的专业应认真研究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具体情况如下:
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的,学校应在有效期内持续改进工作,并在第三年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认证协会备案,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将作为再次认证的重要参考。
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有条件)”的,学校应根据认证报告所提问题,逐条进行改进,并在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认证协会将组织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持续改进情况报告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给出以下三种意见:(1)“继续保持有效期”(已经改进,或是未完全改进但能够在6年内保持有效期);(2)“中止认证有效期”(未完全改进,难以继续保持6年有效期);(3)“需要进校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决定“继续保持有效期”或是“中止认证有效期”)。对“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认证协会将动态调整通过认证专业名单。
如学校未按时提交改进报告,秘书处将通知其限期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则终止其认证有效期。
通过认证的专业在有效期内如果对课程体系做重大调整,或师资、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秘书处申请对调整或变化的部分进行重新认证。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的有效期。重新认证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认证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部分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开展回访工作,检查学校认证状态保持及持续改进情况。回访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16.为什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
答: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反映的已受教育对象,是用户和社会对工程教育质量的评价结果,是开展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而这部分内容,也是我国高校在建立校内质量保障制度方面的弱项和短板。因此,认证标准特别强调学校要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并反馈于专业教育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17.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6个阶段:(1)申请和受理:学校在依据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先做初步自评的基础上,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秘书处会同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认证申请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受理决定。(2)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接受认证专业根据认证标准开展自评,逐条判定是否达成标准要求,在自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提交给秘书处。 (3)自评报告的审阅: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接受认证专业的正式自评报告进行审阅,做出是否通过自评报告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4)现场考查: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委派现场考查专家组到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开展现场考查。(5)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理事会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认证协会发布理事会批准的认证结论。(6)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通过认证的专业在通过认证的有效期内,进行持续改进。通过认证的专业如果要保持认证有效期的连续性,须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年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18.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条件是什么?
答:(1)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2)其申请认证的专业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属于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本科专业。
19.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中培养目标是什么?
(1)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2)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3)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20.专业认证通用标准中所提到的“复杂工程问题”必须具备什么特征?
答:专业认证通用标准中所提到的“复杂工程问题”必须具备特征(1),同时具备下述特征(2)-(7)的部分或全部:
(1)必须运用深入的工程原理,经过分析才可能得到解决;(知识深度)(2)涉及多方面的技术、工程和其它因素,并可能相互有一定冲突;(矛盾冲突)(3)需要通过建立合适的抽象模型才能解决,在建模过程中需要体现出创造性;(分析深度)(4)不是仅靠常用方法就可以完全解决的;(多方案的选择与决策)(5)问题中涉及的因素可能没有完全包含在专业工程实践的标准和规范中;(突破现有准则)(6)问题相关各方利益不完全一致;(冲突与协调)(7)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包含多个相互关联的子问题。(依存与关联)
21.视察工作的主要项目有哪些?
答:(1)与专业所在院系负责人商定视察计划。
(2)会晤校长及学校有关负责人。
(3)会晤院系行政、教学、学术负责人。
(4)了解院系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
(5)审阅学生作业(包括参观学生作业),观摩学生上课,必要时可辅以其它考核办法。
(6)会晤学生,考察学生学习效果并听取意见。
(7)会晤教师,了解教学情况并听取意见。
(8)会晤毕业生,了解毕业生情况。
(9)与校长交换视察印象。
(10)与院系负责人、师生代表交换视察印象。
22.学生在认证中应该注意什么?
答:在校学生:通过专业认证能够帮助认证专业“改善专业办学条件,扩大专业影响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对同学们将来的就业、升学和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学生务必熟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熟悉学院和专业对学生的成长采取的主要帮扶措施(要乐观向上的总结) 客观评价教师的授课过程和效果(不带负面情绪);客观评价学校的办学条件(尽可能满意)。在校学生应认真回答问题,认真发言,全面体现宁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毕业生:请毕业生了解本专业的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这是通过本科教育,在毕业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和毕业5年后应达到的目标,是认证的一个合格标准。毕业生应能全部达成以上目标。
23.考察组进校后与学生会晤的方式与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座谈,主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校对学生的帮扶情况、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对教师和教学条件的满意度,了解学生是否清楚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如何知道的,是否能达到。
24.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等的形式有哪些?
答:(1)创新能力提升:通过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节能减排大赛、成图大赛、BIM创新大赛等学科竞赛及大创项目,提升学生创新能力。
(2)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通过职业生涯规划讲座、校友报告会、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就业指导讲座等活动,多措并举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学生就业。
(3)心理咨询:以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例如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心理班会、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心理健康教育月等。
(4)服务工作:专业每学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及时反馈、解决学生遇到的学业及生活问题。
25.毕业要求反映的能力特征?
答:(1)学生能做什么(专业知识、技能、学以致用的能力)要求1-5,11;(2)学生该做什么(道德价值取向、社会责任、人文精神)要求6、7、8;(3)学生会做什么(综合素质、职业发展能力)要求9、10、12
◆毕业要求表达成具有可衡量性、导向性、逻辑性、专业特点的指标点,引导教师有针对性地教学、学生有目的性地学习。
可衡量:教师课堂上可观察、可教学,教学效果可检测、可考核、可评价;学生在试卷、作业、报告、论文中可表达。
◆毕业要求达成度证明
(1)针对性的教学活动(做了什么、为什么要做)
(2)面向达成度的过程考核(做的是否符合说的、什么是结果)
(3)基于数据的达成度评价方法(评价方法是什么?为什么方法合理?)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
◆毕业要求评价方法:书面或问卷调查、访谈、存档记录、专题小组讨论(间接);标准化测试、部分能力测试、学习档案、模拟、绩效评估、外部测试、口头测试、行为观察(直接)。
26.工程教育认证是否可以实现专业持续改进?
答:认证制度本身的一大重要特点就是其富于强大生命力的持续改进质量文化,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同样是贯穿了这种质量持续提高与改进的基本理念。也就是说,认证标准并不要求专业目前必须达到一种较高的水平,但要求专业必须对自身在标准要求的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和信息获取的途径,有明确可行的改进机制和措施,并能跟踪改进之后的效果并收集信息用于下一步的继续改进,这是一种质量持续不断提高的循环式上升过程。在标准具体内容上,七项指标除了“持续改进”项外,其它六项均贯穿了持续改进的理念,所列的专业应该具有的各种机制、制度、措施,最终都是聚焦于对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价与改进。
27.为什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学校的“说”“做”“证”必须达成一致?
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强调工程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一种合格评估,鼓励专业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发展多样性,并以学校和专业自身定位的要求来进行衡量。所谓“说”,即说明,认证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做”即实行,专业以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所实施的教学活动以及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全程跟踪与进程式评估措施与做法;“证”即证明,是专业为证明自身达到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教育认证是通过被认证专业的说、做、证三个环节,考查学校资源、投入、过程等,判断其是否达到学生能力培养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认证结论,因此专业的“说”“做”“证”必须一致。
28.学校应如何规范地撰写自评报告?
答:撰写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阶段,也是接受认证专业“自我举证”的过程,必须对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逐项描述本专业达成情况。自评报告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为各项认证指标是否能够达成提供直接证据的描述与数据;第二部分是附件材料,包括支持数据与详细材料。自评报告中应清晰地描述本专业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并说明为达到上述培养目标所实施的教学过程以及对目标是否能够达成所采用的评价方法与过程。这些内容应通过清晰翔实的表格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文字叙述来表述。自评报告中应避免包括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
29.现场考查专家组如何构成?
答:现场专家组是由从专家库中选取的3-5名专家和1名秘书(可由专家兼任)组成,包括教育界学术专家和企业界工程技术专家,其中企业界工程技术专家至少有1人(专家组由5人组成时应有2人);至少有2人参加过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工作;专家组人员构成与专业背景符合开展当次认证工作的要求;专家的选聘坚持回避制度。
30.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现场考查专家组成员在进校开展现场考查工作中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客观;
(2)与接受认证专业没有重要关系(如不得是该专业所在学校毕业生,过去或目前未在该专业所在学校担任专职或兼职职务,与该专业所在学校目前没有项目合作,与该专业及所在学校、院系主要负责人无直系亲属关系等);
(3)认真记录考查工作过程,填写“现场考查专家工作手册”和 “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手册”中相关表格,对所考查内容独立做出判断;
(4)执行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有关保密与纪律要求。